close

兩千億基金改造農村? 農家子弟批「滅農!」

更新日期:2008/12/18 17:54 特約記者高玉如報導

2000億規模的「農村再生基金」無法嘉惠農民、改善農村生活條件及鄉村景觀,卻反可能侵害個人財產權、讓農民喪失自耕農身分?農家子弟今(18)日出面提出質疑,並呼籲行政院撤回該項「滅農法案」。

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(18)日審查通過行政院提案「農村再生條例草案」,將設置2000億農村再生基金,財源由政府分十年編列預算撥入,基金用途為補助縣市政府對農村再生之規劃經費、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、公共設施興建、個別宅院之整建、農業相關產業活化等。其中農村土地活化因農地重劃、土地強制徵收及農地整備過程多數議決,可能侵害個人財產權問題引發爭議,委員會決議院會二讀前須經協商,並應舉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。

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陪同「白米炸彈客」楊儒門、農業史作家吳音寧及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,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,將造成沒有農民、沒有農地且侵害農民產權的弊端。

吳音寧指出,該條例授權縣市政府可以毫無限制的,將農地圈進所謂「再生計畫區」,只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數超過五分之三同意,就可以進行整合重劃。整合期間即便有五分之二所有權人提出不同意見,卻僅能供中央主管機關「參考」。計畫區內外觀窳陋的農舍,縣市主管機關可以逕行外觀修繕及綠美化,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。她認為這是嚴重侵害農民的私有財產權。

徐世榮認為,農村再生條例的真實目的,是在為活絡房地產、開發農村,讓農地變成建地。他憂心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%,比日本的39%還低,如此要如何確保台灣的糧食安全?而區段徵收是嚴重剝奪人民財產權的作法,條例中卻僅以兩個條文草率帶過,迴避了都市計畫法中對土地徵收、重劃的程序規範。

草案第22條以縣市政府自行圈定範圍後,送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核定就可以決定農地再生重劃區域,所有權人無法制止,這是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違憲作法。他認為台灣農村凋敝發展重點應在振興農村產業,但通篇卻無一條文處理這個問題。

楊儒門則指這項草案是「滅農」的法案,未來將不再有農民、足夠農地,現在的老農將面臨喪失自耕農身分、無法領取老農津貼的困境。

與會者同聲要求行政院應撤回這項草案,重新思考,規劃改造農村、永續發展農業的政策方向。

 

~~以上新聞網頁轉載自奇摩新聞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218/35/1bf6w.html

 

 

ps:兩千億基金改造農村~然後政府還可以無限制圈地

最扯的是改造的錢還要所有權人出!!

哇勒"靠"!!!可以再扯一點!!

那請問兩千億要拿來幹嘛??拿來給你們這些政府人員畫規劃圖用嗎??

改造農村??要改造成遊樂場一樣的景觀嗎??看起來美侖美奐的嗎??

那請問要在那裡耕種??請問我們要吃什麼??看景觀就飽了嗎??

農地改造成建地??炒地皮是吧??土地變成水泥地的影響是一輩子的事~你們不知道嗎??

不僅環境生態遭一輩子破壞~而且完全不能耕種!!台灣農糧自給率都快不足了還亂搞!!

虧馬先生還下鄉 long stay過!!

農民辛苦耕種感謝他們都來不及了~不嘉惠他們~不為他們的福利著想~

現在反而為了"純美觀"~而剝奪他們的早已習慣的生活模式~和權利以及福利!!!

原來這就是馬先生口中的照顧台灣農民!!

你們真的沒有一件像樣點的政策嗎??

 

 

by大寶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koil2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